齐鲁工业大学长期专家聘请工作流程

发布者:金融学院发布时间:2012-03-30浏览次数:1199

 

一、聘请程序 

1、申请专家名额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每年于3月以前向我校国际交流中心申报下一学年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内容包括:聘请专家的必要性,人选的条件,专家承担的教学任务,预期要达到的目的等。之后,由学校专家组论证,确定聘请名额,并将分配名额下达各聘请单位。

2、确定专家人选聘请名额下达后,各聘请单位即可开始物色人眩对外联系时,需注意:

  (1)有关专家在华生活条件及工资待遇,需经协商国际交流中心后方可通知对方。

  (2)从事语言教学的专家应口齿清楚,语音语调规范,并需具有3年以上的教学经验;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教学或研究的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3)语言专家每周教学时间为14-16学时,专业专家每周8-10学时。

  (4)索取对方简历及相应的证明,护照号码等;

  (5)计划续聘的专家,应首先由聘请单位对专家的工作态度、完成教学情况及学生反映等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专家组同意后方可续聘。

3、聘请各聘请单位需于专家来华前3个月确定人选,并将拟聘专家之简历及护照号码等相关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中心。由国际交流中心向山东省外事办公室申请办理所聘专家来华手续。批复后,由国际交流中心或聘请单位尽快将山东省外事办公室签发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寄/发给所聘专家,并通知该专家持上述两材料到所在国就近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Z)手续,同时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来华后办理居留正所必需材料之一)。各聘请单位应尽早将教学计划或研究课题通知专家,以便专家早作准备。

二、管理程序

1、 由国际交流中心确定外国专家来华时间,安排专家宿舍,相关聘请单位派员到火车站或机场迎接专家。

2、 专家来华后,聘请单位应尽快与所聘专家商谈详细的教学或科研计划, 带领专家熟悉办公场所。聘请单位在专家任期内主要负责与专家教学、科研相关事宜;国际交流中心安排外国专家与学校签定合同,为专家办理专家证、工作证及居留证,在专家任期内主要负责与专家生活相关事宜。

3、 各聘请单位在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中可参照《齐鲁工业大学外籍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三、办理相关证件及所需材料

1.专家证办证单位:山东省外事办公室领事处 (地址:榜棚街1号,电话:86118834)所需材料:

   (1)护照; (2)二寸照片两张。

2. 体检证明办证单位:济南市出入境检疫局 (地址:文化东路62号 电话:82969042)所需材料:

   (1)公安局体检证明; (2)三张照片

3.居留证办证单位:济南市公安局外管处(地址:经三纬四,电话:85082461)所需材料:

   (1)外国人居留申请表; (2)体检表(原件); (3)简历(中文); (4)近期免冠一寸或二寸照片3张; (5)专家证复印件;(6)我校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暂时居留许可登记表。

4、证延期办证单位:济南市公安局外管处所需材料:

   (1)护照; (2)居留证; (3)居留证延期申请表;(4)已办理好延期的专家证

5、出入境签证办证单位:济南市公安局外管处所需材料: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