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工业大学2014-2017聘期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和《齐鲁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院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金融学院2014-2017聘期教学学术岗位设置及聘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分类管理、人尽其才的思想,突出教学,强化科研,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着力人才培养,推动学科建设。
二、教学学术岗位等级、类
(一)教学学术岗位等级
我院教学学术岗位分为四级: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讲师岗位、助教岗位。
(二)教学学术岗位的类型
我院教学学术岗位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型三种,教学型岗位以教学、教学质量及教研工作要求为主;科研型岗位以科研工作要求为主,适当兼顾教学工作要求;教学科研型岗位工作要求介于教学型和科研型之间。
每一级岗位均设科研型、教学科研型和教学型三种.
三、教学学术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教风端正,自觉抵制学术腐败。
2、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公共任务。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或岗前培训合格;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能够从事教学学术工作。
(二)教学学术岗位条件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应聘任科研型岗位;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应聘任教学科研型岗位;45岁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或无学位的教师应聘任教学型岗位。如需调整岗位类型,应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学院审批。基础教学部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
四、教学学术岗位职责
(一)教学学术岗位职责(见附件1)。
(二)政策解读(见附件3)。
五、教学学术岗位聘任程序
为确保学院教学学术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方案要求,我院成立教学学术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我院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及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
(一)申报范围及聘期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在岗在编且符合教学学术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已经聘任到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再兼职申报教学学术岗位。教学实验中心人员可按管理岗对待,不必申报教学学术岗位。
聘期四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上岗条件及本人从事的学科(专业),结合2011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和任课情况,填写《齐鲁工业大学教学学术岗位2014-2017聘期选聘登记表》(附件2),表上所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
2、系部审核及学院审批。系部及学院教学学术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小组对报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申报人具体情况结合岗位学术条件完成岗位人选的选聘工作,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向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3、学院根据学校审定情况公布聘任结果,签订岗位任务书。
六、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15年4月15日至16日。
2、系部及学院教学学术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小组对报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5年4月17 日至30日。
3、公示:2015年5月4日至6日。
附件1:教学学术岗位职责